根据科技部“关于2001年度对国家重点和部门开放实验室进行评估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聘请142位专家,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及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了对生命科学56个实验室(3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3个部门开放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现场评估分成7组从3月1日至25日对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现场考察;复评工作(聘请28位专家)从5月15日至20日于北京进行。通过现场评估和复评,形成了对参评实验室的评估意见和排序结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实验室
实验室名称 主管部门 依托单位
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华中农业大学
生物大分子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 生物物理研究所
人类基因组研究开放实验室 卫生部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 水生生物研究所
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 药物研究所
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中南大学
较差实验室
实验室名称 主管部门 依托单位
植物分子遗传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 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
生物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中山大学
干旱农业生物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兰州大学
核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卫生部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农业生态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 中国农业大学
胚胎分子生物学开放实验室 卫生部 上海儿童医院 上海医学遗传所
计划生育药具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计划生育研究所
内分泌开放实验室 卫生部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42个实验室被评为良好实验室。
科技部将根据评估结果对实验室给予运行补助经费。根据评估规则,较差类中的部门开放实验室将不能参加下一轮的实验评估。较差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应进行限期整改。希望各参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充分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找准今后的努力方向、目标和重点,重点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建设,创造有利于提高研究水平、产生创新成果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环境,使实验室研究水平有大的提高,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在承担国家重大(重点)和关键性科研任务的竞争力。
各主管部门应帮助较差类实验室总结经验教训,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运行管理、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任务、研究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安排好今后的科研工作;同时实验室应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紧密围绕本学科和领域发展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1年度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全文见即将出版的《中国基础科学》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