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作者:  时间:2001-09-11

  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站在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我省“整规”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主要成效
  经过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湖北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4-6月全省共出动“整规”执法人员132835人次,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2998个品种,涉案总价值10.697亿元,端掉制售假窝点566个;收缴非法书刊323062册,收缴并公开销毁反动、淫秽音像制品100多万盒(盘);查处违法经营案件32391起,查缴假发票161288份,查补税款9亿多元;行政处罚经营单位(户)6531个,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场所和企业6219个,吊销许可证460个,罚没款5000多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60人。通过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使我省市场竞争秩序有了好转,经济发展环境正在得到改善。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初战告捷,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这项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与规范有序、成熟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整顿规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部门对整顿规范工作还存在模糊认识,担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影响经济发展的社会稳定,有的对自建的“经济特区”实行所谓“特殊政策”,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检查和整顿工作不够理解和支持,有的地方部门甚至极个别领导同志存在一定的畏难、松劲和厌战情绪等。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进展缓慢,力度不大,“整规”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局面尚未打开。三是专项整顿任务十分艰巨。尤其表现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暴力抗法案件时有发生,在安全生产、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社会信用环境等方面都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四是部门间协调配合,整体合力不足,且“整规”工作的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工作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更多则是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地方政府无力解决,亟待引起国家高度重视。为此,建议如下:1、要加快对全国性的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我们在各方面尤其是法律法规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而目前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还存在大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不相符合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整规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一些全国性的法律法规需由中央政府牵头予以清理。2、要加大查处行业垄断(涉及全国)的力度。对于一些全国性的垄断行业,如电信、邮电、航空、铁路、电力等部门的行业垄断和一些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地方政府无能为力,需要中央政府在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从经济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对这些行业部门予以整顿规范。

  3、要加强对中央垂直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现在在整个宏观经济管理体制中,中央垂直部门和执法部门,如人行、证券、海关、商检等部门,它们对地方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继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文明执法、进一步发挥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方面仍需要中央加强监管。4、要正确处理突击整治与长远环境建设的关系。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突击整治,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建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无疑非常重要,但要防止“一阵风”现象。需要中央从创建一个长远的有利于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出发,拿出有力措施和长远规划,周密部署,分步实施,使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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