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说,中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增值电信领域,这“并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着眼于信息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安排。”
张春江是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主办的“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与发展电信增值服务”研讨会上做主题讲话时说这番话的。
他指出:“一方面,我们要重视骨干电信企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大企业的健康发展,必然要求大量中小企业与之协作。”
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在中国大陆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的各类中小企业已超过三千家。中小企业已经成为通信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春江说,增值电信企业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基础电信企业的竞争者,但从更全面的角度来观察,增值电信企业更是基础电信企业的大客户和业务推销商,二者间是“
大河小河”的关系。增值电信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的协作是彼此获得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他指出,增值电信服务的投资来源、经营主体、服务目标和经济功能与基础电信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彼此间有竞争关系,但更多的是补充、丰富的关系。“因此,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增值服务领域,一举多得。”
一些与会的业内人士认为,中小企业具有创新精神,对市场信号反应灵敏。中小企业进入电信市场,一方面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的个性化服务来满足社会多形式、多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基础电信运营商精干主业、降低成本、规避风险,进而提升核心竞争力。
去年九月国务院公布的电信管理条例把整个电信服务行业划分为“基本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个部分。“基本电信业务”包括市内电话业务、长途电话业务、国际长途电话及部分移动通讯业务等,“增值电信服务”
包括互联网内容、电子邮件和语音邮件、数据库、传真服务以及视频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