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制定《软件行业基本公约》

作者:  时间:2002-05-27

  经安徽省软件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的认真审议,《安徽省软件行业基本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通过,并从5月10起实施。 

  《公约》共有14条,是在安徽省境内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培训、媒体宣传以及产品和技术进口等各项软件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行业规范。凡在安徽省从事上述软件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均受《公约》的约束和保护。软件用户因软件经营单位违反《公约》的规定,给其造成损害时,也可向省软件行业协会投诉,请求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公约》的制定旨在促进安徽省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和维护公平的软件市场环境,保障软件企业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利。软协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约》的软件经营单位将定期予以公布表彰,对违反《公约》的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劝停违约行为、要求赔偿损失、在行业内通报批评,直至号召、组织省软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全行业共同予以抵制,并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通报。

(责任编辑 大军 gejun@mei.ceic.gov.cn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