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内电信网短号码资源清理调整工作的通告
电信网码号资源(以下简称码号资源)是指码号使用者在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时所使用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码号资源是利用电信网络从事电信业务经营、参与电信市场竞争的基础。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码号资源的使用实行审批制度。科学、规范、有序地使用码号资源,是维护和保障电信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由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省的码号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截止到2001年底,我省17个本地网中共启用局号4800多个、短号码约1500个。其中存在一定数量的违规使用的短号码,包括“99”号段49个、“98”号段75个、“97”号段27个,其他号段也有一些。这导致了我省短号码使用分布混乱、规律性差、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可供全国或省内统一分配使用的号码资源十分紧张,难以满足电信业务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如不及时对短号码进行清理调整,将势必影响我省甚至我国电信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省电信网短号码资源清理调整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清理调整范围
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制定的短号码使用规划,这次全省短号码清理的范围为:
(一)非1、95、96字头的短号码。
(二)不包含在信息产业部1、95字头短号码分配表(见http://www.mii.gov.cn/)中的1、95字头短号码。
(三)不包含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96字头短号码分配表(见http://www.sdca.gov.cn/)中的96字头短号码。
二、清理调整时间
(一)2002年5月30日前,将违规使用的1、95、96字头短号码清理完毕,并将由于历史原因依然不合理占用95、96字头号段的短号码或局号全部调整出来。
(二)2002年11月30日前,将2-9字头(不含95、96字头)短号码全部清理调整到95、96字头号码段。
三、清理调整原则
(一)对《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2000年4月25日)之前启用的、有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原邮电管理局)批复文件但不符合规划的1-9字头短号码,经核实确认后,收回原号码,按规划重新核配新的短号码。
没有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原邮电管理局)批复文件的短号码,坚决清理关闭。确实需要继续使用的,原码号使用者应于2002年4月底前向信息产业部或我局申请核配新的短号码。
(二)对《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2000年4月25日)之后违规启用的短号码,码号使用者能在2002年4月底前主动纠正的,可以免予经济处罚。否则,根据违规启用短号码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强制予以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这次清理调整工作任务重、影响面广、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需要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用户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一定会遵循用户至上、满足需求、保障发展、平稳过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规范短号码的使用,营造公平、公正的电信市场经营环境。
(责任编辑 大军 gejun@mei.ce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