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

作者:  时间:2002-04-17

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业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全军无委办公室:

  《200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努力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二00二年一月十八日

2002年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

  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继续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清理非法使用频率、设置台站等违规行为;严格台站管理,进一步规范“三高”设台,消除对航空通信导航的有害干抗;加速监测站设施建设,提高监测水平;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频率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1.认真宣传贯彻新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全面清理无线电频率审批和使用情况,重点清理800MHz以下部分频段、3G核心频段、模拟集群频率、卫星通信网等的审批、使用情况,补充完善频率台站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频率、台站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统一管理。同时,加速相关业务频率和频段的规划,鼓励采用频谱利用率高的新技术、新业务。

  2.改革频率分配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频率使用机制。在去年试点基础上,按国家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分步开展3.5GHz无线接入系统频率的分配。同时在条件适合的其它频段筹备开展评选(招标)和分配工作。

  3.加强国际间卫星轨道/频率协调及与相邻国家边界地区频率协调,进一步落实我国向国际电联申报的卫星网络清理分配工作,理顺关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卫星轨道/频率共用研究,维护国家和卫星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认真贯彻“三高”设台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清理整顿“三高”地点设置的寻呼基站。加强与军队、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

  5.各级监测站要进一步加强监测工作,严肃查处违规使用频率、设置台站等行为,维护空中电波秩序,重点是查处对航空导航等安全业务的有害干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对一些特殊频率的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保障重点通信的畅通。

  二、加强无线电法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

  1.参与《电信法》无线电管理部分的起草工作。继续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制订单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规章制度。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从实际出发制订地方无线电管理规章制度。

  2.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对政策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报告建议。

  3.加强对WTO各项规则、政策的学习,对以前颁布的各类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对不符合WTO要求的要进行修订或废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4.继续大力宣传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提高全社会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意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大收费力度,严格使用管理

  1.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加强频率占用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防止漏报、漏收。该收的费用一定要按时足额收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按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十五”期间继续将频率占用费用于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

  2.为加强无线电管理,适应新形势需要,国家将对蜂窝公众移动网络频占费收费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届时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要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总结《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计价费[1998]218号)基础上,积极配合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提出对收费标准和办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技术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技术设施的作用

  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技术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十五”规划的要求,从本单位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建设重点,抓紧时间完成省级无线电监测站和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并实现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联网。要制定统一规划和建设、验收标准,确保一致性、整体性和建设质量。继续抓好各类无线电台站管理数据库基础模块和应用模块的建设、开发和应用。

  2.要充分发挥已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和现有设备的综合效能,加强日常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和电磁兼容分析,在台站审批和管理工作中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强化科学管理手段,确保技术设施建设能够真正为无线电管理工作服务。

  五、加强无线电管理队伍建设

  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要求和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办实事,出成效。国家和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举办法律法规和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等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培养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无线电管理队伍。

  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无线电管理者要团结拼搏,努力创造新成绩,为加快我国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大军 gejun@mei.ceic.gov.cn

来源: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