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调整部分行业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消息,将部分行业的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由2%提高到8%。
从内容看,此次调整对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等企业,放宽了广告支出限制,允许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允许5个纳税年度内广告支出据实扣除。此外,允许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在拓展市场的特殊时期,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据统计,目前媒体的广告主要是通信、家电等,这些行业的广告投入一般都超过2%。此外,不同行业的企业、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对广告投入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此次国税局对部分行业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所做的调整,摒弃了过去不加区分实行一刀切的政策,将更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调整可以促使各大企业增加广告投入,很好地提升民族品牌,这表面上是一种放权,实际上是增加税源。
一些企业也表示,以往那种大投入、大媒体、大品牌的发展模式行不通了。针对政策调整,他们将积极转换广告策略,加强广告策略的研究,注意前期信息和延迟效应,精打细算,把8%的广告限额用好,以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