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通过《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草案)》

作者:  时间:2001-11-23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7次、4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草案)》,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
  
  会议决定,《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编辑 大军 gejun@mei.ceic.gov.cn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