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及其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02-01-25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近日正式发布双方联合制定的《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并在附件中对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及其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具体如下:建设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是贯彻落实18号文件的重大举措,对于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引导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发展,真正形成一流的软件开发及产业发展环境,使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成为我国软件产业的龙头,带动全国软件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建设应相对集中,在基地内既有支持创办具有明显技术特色的中、小型软件企业的孵化区,又要突出能容纳骨干软件企业的产业区。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国内外软件企业尤其是大型骨干软件企业,在基地内聚集和自建厂房设施,形成产业群体,发挥群体效应。

    二、以建设一流的产业基地为目标,制定基地建设规划和产业规划。基地建设规模要适宜,按照实际需求,落实资金、分步实施、早见成效;同时作好产业规划,把握好产业定位,鼓励软件企业与本地优势产业结合,形成产业特色,培育软件拳头产品,避免重复和雷同,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三、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建设重点是建设先进的软件开发平台、公共资源库、高速宽带通信基础设施,形成良好的服务配套体系,向软件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政府服务和优良的公共服务。

    四、国家软件产业基地要重视软件企业的培育工作,鼓励软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鼓励企业上市,为软件企业的上市创造条件并做好相关服务;鼓励并引导软件企业进行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和兼并,实现优势互补,逐步形成大型骨干软件企业。

    五、鼓励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立软件风险投资机制。

    六、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应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软件出口。鼓励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大型骨干软件企业组成软件出口联盟,以利于组织和协调软件出口。

    七、鼓励国家软件产业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符合软件产业实际需要的各类人才。国家鼓励国家软件产业基地、高校、研究机构和大型骨干软件企业组成软件技术培训联盟,加速培养软件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软件人才。

    (责任编辑 大军 gejun@mei.ceic.gov.cn

来源: 计算机世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