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升值考验“中国制造”
作者: 时间:2005-08-05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家电市场容量与家电行业产能之间的反差日趋增大,家电出口已经成为维持家电产业链持续平稳运行的一个重要支撑,国内家电产品出口的价格也直接给国际家电市场价格带来了很大影响。
从表面上来看,人民币的升值将会对缺乏品牌溢价等支撑而主要依靠价格优势的家电产品出口形成较大的冲击。而实际上,从积极应对的角度来分析,人民币升值将会促进我国家电行业加快出口产品升级换代,尤其是自有品牌出口产品结构优化的步伐。也就是说,人民币的升值,其更深远的意义应该在于:“中国制造”将面临着一场涉及到技术创新、质量改善、管理提升、品牌建设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考试。
“中国制造”有别于“在中国制造” 虽然出口家电的产品标贴上都标着“MadeinChina”,但如果从品牌、企业的性质、贸易方式等多方面来考虑的话,有必要将出口家电产品分为“中国制造”与“在中国制造”两部分来进行分析。
“中国制造”的含义是指:产品品牌的初始注册地在境内,生产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并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家电产品;“在中国制造”的含义是指:产品品牌的初始注册地在境外,生产加工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并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家电产品。
由于“在中国制造”出口家电产品已经完全融入了国际大市场,且品牌的拥有者具有在国际市场上对其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的相对掌控能力,所以此次人民币升值对这些出口家电产品的冲击影响并不会很大,即使有冲击,其在时间上也要相对地滞后一些,而且压力的承受方也主要是在境外的总部。
还有,从近几年来我国家电产品的出口情况来看,由于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在中国制造”家电产品,在比例上已远远地超过了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中国制造”家电产品,所以此次人民币升值尽管会引发部分自有品牌“中国制造”家电出口产品的“阵痛”,但对整个家电产品出口所形成的冲击波并不会很大。
“阵痛”在所难免关键要避免“长痛” 此次人民币升值,自有品牌出口产品比加工贸易出口产品所受影响相对要大一些,“阵痛”已在所难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价格降低而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二是由尚未结算的应收外汇账款与应付外汇账款的减值所造成的汇兑损益;三是在签订出口订单时采取闭口合同形式的家电企业短期内的出口盈利情况会有比较明显的下降。
而从人民币升值对具体家电产品的影响程度来分析,空调、彩电、手机、电光源等产品相对要大一些。但是,由于空调行业从8月份开始就进入了新的冷冻年并将相应地签订新的出口合同,所以新的负面影响已基本上在可掌控范围之内,关键是要看企业是否有实力来承受由上半年出口产生的外汇应收账款所造成的汇兑损益。
对于市场化程度已很高且历经风波的家电行业来说,其应对能力应该是足够的。但问题是,在“阵痛”已在所难免的情况下,家电企业、尤其是部分以自有品牌出口的家电企业应力求避免“阵痛演变成长痛”现象的出现,并尽快地采取有力措施来摆脱出口产品“保持低价就会挣不到钱,提高价格就会丧失竞争力”的被动局面。
首先,要加快出口产品升级换代、结构优化的步伐。虽然这是一个年年都在谈,遇到专利费收取、反倾销、欧盟环保壁垒等风波时更是大谈特谈的老话题,但问题是,一些企业谈归谈,把谈过了当成做过了,尽管老生常谈但就是积习难改。例如,2001年彩电出口的平均单价为120.95美元,2004年的平均单价依然只有115.63美元;2004年普通空调的出口价格更是比2001年时下降了30%左右。由此可见,空谈的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但愿人民币升值的冲击波能使过度依赖于价格优势的企业清醒。
其次,要注意自有品牌出口产品的出口空间受到挤压。人民币升值后,可能会有部分自有品牌出口产品的企业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开始逐步缩小自有品牌的生产规模并将重心逐步转向贴牌生产的加工贸易。但要注意的是,这种转型不但将使企业所出口的家电产品在经营性质上由在国际市场上打品牌演变成赚取一点加工费,而且还会使企业的自有品牌出口空间受到压缩。
还有,近期有不少的家电企业已开始采取了押汇、套期保值等各种金融手段来力争平抑汇率风险。但需注意的是,金融手段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应用时除了需要谨慎外,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例如,有个别企业所采取的“用做外汇期货来对冲”的手段就值得商榷,因为这样不但会占用大量的资金,而且操作时的难度很高。
此外,对关键部件的进口依然要有计划。随着人民币的升值,等离子面板、液晶面板等关键部件的进口成本也相应地降低。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口关键部件依然要强调计划性,切忌盲目,以免出现新的积压。
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人民币的升值,有不少企业已明确表示要加大内销的比例。但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短期的权宜之计,因为国内家电市场容量与家电行业产能之间的巨大反差已经使“走出去”成为了一种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而人民币的升值则更是为自有品牌出口的家电企业提供了一个实现从“产品走出去”到“企业走出去”跨越的机会。
相关链接:近年来各类家电出口情况 彩电:档次亟待提高
在2000年-2004年的5年中,彩电年出口量依次为1028.9万台、1162.8万台、1881.8万台、2277.2万台、2772.5万台。出口量的年增长幅度依次为81.6%、13.0%、61.8%、21.0%、21.8%。年平均单价依次为108.35美元、120.95美元、113.67美元、112.26美元、115.63美元。
通过上述的相关数据已不难看出,在2000年-2004年的5年中,彩电的年出口量持续稳定地增长,但年平均单价却一直停滞不前,这也充分说明了出口彩电的档次并没有根本性地提高。
电风扇:小家电大市场
虽然在品种上被列入了小家电范围,但2003年电风扇的出口金额就达到了13.2亿美元,去年的增幅又超过了10%,出口电风扇“小家电大市场”的特征已经比较明显。
虽然从产品的档次与价格来看,人民币升值应该会对电风扇的出口形成较大的冲击波,但实际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原因一是出口电风扇的平均出口单价在2003年时曾出现过上升的趋势;二是在电风扇的出口中,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大多是以自有品牌出口的,所以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的能力相对来说就会强一些。
DVD:加工贸易比重增大
虽然从出口的数量上来看,交纳专利费后DVD的出口总量不但未减,而且还有小幅上升。但实际上,这种被表面上的数量所暂时遮盖的影响早已开始出现。例如,根据上海海关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去年1月至5月从上海口岸出口的DVD中,由国有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数量仅为19.3万台,与2003年同期相比减少了78.6%;而由外商投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数量达到了256.3万台,与2003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7%。同时,有关的统计资料还显示:在去年1月至5月从上海口岸出口的DVD中,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产品数量达到了270.2万台,而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产品数量仅为5.4万台。
由此可见,在DVD的出口中,专利费的影响已经在比较成本和贸易方式这两方面明显地体现了出来:一是国内企业的低成本优势已开始弱化,二是加工贸易的比重已明显地增大。
空调:大容量比例需提高
由于海关编码中对空调类别的归类与一般统计中有所不同、各空调企业在申报归属时也各不相同等原因,所以下面的数据是依据海关编码的归类方式来统计的。
2004年1月-9月份,空调的出口总量为2591.7万台,同比增长51.7%,增幅相当明显。但如果对出口空调的类别进行分析,便会发现:虽然格力、美的、海尔等国内空调企业在出口数量上占据了优势,但在利润率相对较高的大容量空调出口中,优势依然偏向于上海大金、日立冷机、一冷开利等外商投资企业;而在大型中央空调的出口方面,目前除了远大的大型燃气空调与海尔的螺杆式冷水机组已在国际市场上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以外,其他国内的空调企业基本上都较难在大型多联机、螺杆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风冷模块机组等大型中央空调的出口中有大的突破。
来源:
CCID-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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