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中国电信业,总的来说可以用“利好”两个字来形容。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称,本世纪头二十年,信息产业仍将是发展最快、覆盖范围最广、最具市场潜力的领域之一。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态势下进入2004年的。新的一年,等待我们的是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
市场结构不会有大变化
从市场竞争和产业稳定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2004年我国电信市场结构不会有大的变化。如果有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运营商内部整合、部门调整和市场定位的战略部署上。为什么说从宏观上考虑,2004年全国电信市场结构不会有重大变化呢?
第一,2002年我国电信市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市场结构调整和重组,距今也就一年半。通过这次改革,我国电信市场上出现了6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在这一年多时间内,各大运营商除了面对市场竞争外,还要花大力气进行内部机构、资源、市场、业务、营销网络的整合、调整、重组或战略转型。上一次的重大调整和市场结构改革遗留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和消化。如果2004年再作重大调整,显得市场结构性调整太频繁,运营商既要消化旧问题,又要面对新情况,左右为难,有伤元气,不利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国外,如欧盟国家,改革进程延续不断,但由政府出面大规模调整市场结构的行为并不多见。英国之于英国电信,德国之于德国电信,法国之于法国电信,都不及我国之于中国电信的调整力度大。英国、德国和法国只是根据WTO的要求,对他们的传统主导公司的产权结构进行过重大调整,但对市场结构并没有进行强制性调整,只是通过出台向新的竞争者倾斜的管制政策,营造公平、透明和无歧视的市场竞争环境。当然,这些国家的市场化程度比我国高,竞争比较规范和充分。
第二,市场结构的重大调整需要付出重大调整成本。事实上,调整的后续成本更大。比如,中国网通集团自2002年5月正式挂牌以来,困扰公司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网通内部一直没能完成整合工作。这种局面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被融合在一起的三家业务重叠,发生矛盾。将原来背景完全不同、文化完全不同、股权结构也完全不同的三个不同利益体完全融合在一起谈何容易。到2003年末,这种融合也没有完成。现在中国网通融合的方案已经清楚,就是变集团公司为一个控股集团,而把业务分为北方、南方和国际三个具有独立法人的股份制公司,均由中国网通集团控股。并且通过股权维系把原有的三套班子、三块业务整合起来,同时保证各个股东的利益。内部调整和融合就耗费了网通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公司不堪重负。正是基于这一点,2003年9月国家发改委下文,批准中国网通发行50亿元额度的企业债券。媒体称“网通整合步入关键阶段国家发50亿债券相助”。
第三,根据我国电信市场结构的现状和特点,下一轮市场机构的重大调整将与3G牌照的发放息息相关。如果发放3G牌照,国内移动市场结构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各公司的经营业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过去由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主宰移动市场的局面会完全打破,只有中国联通一家是全业务运营商的现状也不复存在。而2004年是否发放3G牌照现在还不能定夺。2003年我国对几种3G标准的实验室测试已经完成,但全面的外场测试还需要一年时间。就是说2004年是外场测试年。从这个因素判断,2004年发放3G许可证几乎不可能。最乐观的看法是,如果外场测试一切顺利,2004年底发3G许可证,否则就要到2005年了。即使到2005年,3G在全球的应用也未必就完全成熟了,3G要成为一个产业还尚待时日。只要坚持积极跟进,积极解决制约3G发展的关键问题,我们的市场机会就依然存在。
第四,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的竞争秩序比较混乱,需要治乱纠偏,需要营造有序的竞争环境。这就给电信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提出了非常严肃的管制课题。电信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毕竟人手有限,不太可能一手治理当前严重的市场竞争秩序问题,一手同时进行新一轮市场结构的再调整。而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今后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驱动力主要来自市场,而不是来自政府。
整治市场竞争秩序
不容置疑,过去的2003年我国电信业的获得了平稳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并不是顺风顺水的,发展道路上有许多障碍和纠纷。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市场竞争秩序非常不规范,尤为突出的两大难题是运营商网络和业务互联互通、各地通信资费的无序。正是这些痼疾阻碍了电信业的更大发展。严格地说,互联互通是电信业破除垄断、开放竞争的产物。一方面,通过互联才能发挥网络资源的价值,才能给通信网络经营者创造收入、带来利润;另一方面,通过互联不同电信运营商的业务产品才能互通,使电信业务在更大的网络上流动起来,为电信运营商带来更广阔的市场机会。同时对于用户来说,通过互联互通用户可以享受更便捷的服务。不同的网络运营商、不同的业务运营商彼此之间实行市场竞争,可以促进网络的提升和新技术、新业务的使用,提高服务质量,最终使用户得到实惠。
纵横观察全球电信业近15年所发生的变化,每个国家在打破垄断、开放竞争过程中都遇到过互联互通和资费问题,但很少像我们这样乱、这么无序且时间持续这么长。仅以互联互通为例,虽然我国的《电信条例》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规定,且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可操作性也不比外国此类规定逊色。但一些运营商在执行过程中,我行我素、唯己唯大,人为性破坏互联互通的事件屡有发生。虽然各大运营商在最高管理层就互联互通达成了协议,但往往这些协议只是一纸空文,执行起来变了味、走了样,互联互通也是“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畅而不长”。鉴于这种情况,政府主管部门决心采取“硬措施”,同时有关研究机构也专门就互联互通立项研究。到底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这么多年的实践和国外同行的经验提示我们,对互联互通的含意和实质应该有一个新的认识。专家认为,目前全球电信业越来越重视和强调“互联互通是一项业务”,与固定本地、长途和国际业务一样,互联互通是一项不仅能够给新兴运营商,也能给传统运营商带来收益的实实在在的业务。在欧盟,固定到移动的互联结算收益占多数移动运营商总收益的比例甚至高达25%,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收入来源。政府应该努力建立一种互联互通促进机制,让运营商意识到互联互通是电信业有效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不仅是电信用户的要求,更是电信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提。
电信资费的混乱也是有目共睹的。政府在《电信条例》中对基础业务、增值业务规定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定价三种方式。但在实践中,却做不到按业务类别执行资费政策。运营商为了保住市场和争取客源,从竞争开始就打起了价格战。对此政府三令五申反对,但在许多情况下运营商对政府的意见充耳不闻,管制显得尴尬和苍白,价格战也愈演愈烈。价格战的结果是:价格下滑了,但价格被扭曲了;市场做大了,但市场在地域上封闭了;用户增加了,但服务质量问题多了;企业收入增加了,但ARPU值下降了。长此下去,企业的生态环境会越来越恶劣。
众所周知,价格基于成本,可成本说得清道得明吗?如果成本很容易搞清楚,为什么长期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直都在实行价格上限管制?电信运营业是特殊的服务业,其成本不像制造业那样具有很大的刚性,不可能将每个服务环节和元素的成本都分得一清二楚。因此很难实现总成本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短期内价格向成本靠拢更加务实。对于目前的价格混乱现象,政府不可能回避,也不应该回避。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几年前规定的价格原则是否合理?资费体制几年一贯不变是否符合市场供求关系?该放开的资费有没有及时到位?市场在资费和定价方面是否拥有更大的发言权,政府对电信资费的管制理念和角色是否应该再深度思考?
美国政府对电信资费的管理也许值得我们思考。1934年美国《通信法》第203条规定,所有电信经营者都有义务依照FCC制订的要求,向FCC提出有关调整资费标准的申请。为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FCC采取了对具有支配地位的AT&T和RBOC(本地贝尔公司)进行资费管制,对非支配的经营者不管制的“非对称管制”政策。自1996年美国新电信法出台后,长途电信公司和本地电话公司互不经营业务的状况被突破。长途电话、移动电话等领域的竞争加剧,AT&T逐渐失去了主导运营商的地位,竞争格局发生变化。FCC采取放开性的电信资费管制,各电信运营商可以在向FCC备案后,自行制订和调整业务资费,但FCC有权在认为运营商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进行干预。因此现阶段FCC的管制措施,一般都针对电信业发展和电信资费的变化需求而作出。目前欧盟国家在电信资费方面的政策大多仿效美国,基本放开,只有必要时(明显不正当竞争)才进行干预。
3G继续备受关注
业内人士预测,我国3G市场的产值最保守估计也在1万亿元以上。3G产业将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因为我国3G市场潜力巨大,3G移动网的建设启动,就需新增2000亿元建设投资,再加上带动国内制造业同步增长,预计在市场启动初期就能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1个百分点以上的贡献率。随着3G市场的逐渐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将逐步增大。待3G市场进入发展期和成熟期后,贡献率将达到两个百分点以上。所以不论是政府,还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对3G产业都非常重视。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发3G 牌照、发给谁?这些问题不但关系到3G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意味着我国电信市场结构的重大变化。
在失去了1G和2G两次机遇之后,我国决心在发展3G产业时有所作为。因此我国业界提出了自己的标准,即TD-SCDMA。这个标准构成国际电联(ITU)在全球的三大3G标准之一。鉴于欧洲市场2000年前后在3G发展上的盲目乐观和决策失误,给3G产业带来巨大打击,我国政府提出发展3G的战略部署是比较谨慎和务实的,集中体现为”积极跟进、先行实验、培育市场、支持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业内外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也一致认为,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冷静务实态度,在3G业务没有走向成熟、市场前景不明朗之前,不应盲目开始3G建设。所以直到现在,中国还没有制订明确的3G发放时间表。
TD-SCDMA是我国提出的,国人和政府对其寄予厚望并给予支持。但是与其他几种技术相比,目前参与TD-SCDMA研究开发的厂商还相对较少,TD-SCDMA系统和终端的商业化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继续探索,继续去支持。2004年将是TD-SCDMA进一步完善和加快赶上的关键一年。在过去的TD-SCDMA研发过程中,政府带头组建了3G产业联盟,参加者是一色的通信设备制造商,缺少运营商是一个非常大的缺憾。但就在2003年即将过去之时,国内六大电信运营商均要求2004年春参加TD-SCDMA标准的外场测试,这对我国3G产业是一个喜讯。同时又有5家手机场商正式入选3G产业联盟,还有更多的手机厂商也悄悄投到TD-SCDMA产业联盟门下,表示入盟的愿望。由此可见,2004年新年伊始TD-SCDMA的人气指数渐旺。希望通过一年的外测,它由热门话题变为热门市场,并成长为一个有竞争力的产业。
农村通信不可松懈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80%的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在我国未来的积极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但从2001年以来,农村通信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农村电话用户的增长速度减缓,二是东西部差距拉大。从现在已经公布的发展数据看,这种状况在2003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如果2004年农民的家庭收入不增加,这种趋势还会继续。照此下去,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将越来越大,它会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战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新增用户下降
2001年农村电话新增1671.8万户,同比200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2002年新增1000万户,减少了40个百分点;同时从农村电话用户占全国电话用户总量比重来看(包括固定和移动用户),其比重在逐渐降低,2000年为22.5%,2001年为21%,2002年为19%,到2003年8月,这一比重下降为18.1%,2003年9月底继续降至17.8%。这反映出农村电话用户的增长速度越来越滞后于城市电话用户的增长速度。照此下去,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将越来越大。
农村人均纯收入少
近年农村通信减缓,究其原因,还是农民的收入跟不上。2002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253.42元,有14个省市自治区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我国的贫困线标准是625元/年,有3209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也就是说,一个处于贫困线附近的农民,每天只能消费1.7元。
农村电话回报无期
从消费角度看,农村电话用户绝大部分都是低端用户。电话使用率低、回报遥遥无期。调查显示:农村用户每月平均电话费支出为38元左右,新增农村用户仅为30元。2002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476元,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占现金收入的5.2%,约为128.5元。考虑到城市居民人均通信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4.7% ,农村用户大幅提高通信消费的空间不大。未通电话的行政村人均收入一般都在1000元以下,有的甚至只有五、六百元,电信消费能力更加低下。
农村电话亏损
在农村乡镇,不同地区的地理地形千差万别,并且人口密度差异大,建设造价相差悬殊。农村电话户均综合造价变化幅度也很大,少则1000元,多则5000元以上。因此农话单线建设成本大大高于市话,农村电话亏损也就不足为奇。
“村村通”工程回潮
“村村通”工程在提出后,作为普遍服务得到快速普及。但随着部分农村地区通信设施老化,有些边远地区又出现了装机难的现象。农村支局所在运营中普遍遇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区房屋紧缺,靠临时租房解决机房问题,存在一定的隐患;建设投资减少,发展后劲不足;少数地区线路设备扩建更新较慢,成为引发通信故障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接入网点和模块局停电较多,靠油机发电成本较高;维护人员较少,服务区域太大,维护工作难度很大;农村支局所工作人员总体素质不高,成为制约农村通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困难。
鉴于以上情况,政府必须在2004年和以后若干年内对农村通信给予更大的关注,农村通信将随着“三农”的重视而得到更多的重视,并得到比“三农”问题更快的解决。
加大步伐走出国门
近20多年,我国电信业的发展变化经过了几个阶段。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先开放了电信设备市场。我国电信设备市场的开放不比发达国家晚,当时的指导原则就是以市场换技术,结果外国通信设备制造商纷纷涌入我国。这个阶段我们只能请进来,还没有能力走出去。国外资本的大量涌入,形成了许多合资企业甚至独资企业,比较及时地解决了当时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电信服务业,同时也为国内通信设备制造商提供了技术帮助,激励和带动了国内一批通信设备制造商的崛起。
在看好国内市场的同时,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崛起的国内通信设备制造商伴随中国加入WTO的进程,积极谨慎地进入国际市场。到目前为止,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走向了国际市场,建立了代表处、办事处或是合资办厂,在将通信设备打入国际市场的同时也逐渐成功介入国外电信运营市场,实现了走出去的战略发展。这是我国电信业走出去的第二阶段。
前两个阶段都是制造业走在前头。由于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国内政策的进一步开放,现在电信运营商也开始走出去,进入了第三阶段。相对设备制造业而言,我国电信运营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还是处于探索阶段,探索内容包括走出去的具体目标方向、方式和投资机会。经过多年的实地了解和讨价还价,2002年中国电信终于在美国将驻美办事处升格为子公司,同时还得到了美方(FCC)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随后网通也按同样的程序得到了批准,获得经营许可。2003年中国电信以融资方式在国际电信资本市场上得到表现,中国联通与韩国SK公司通过接洽就提供无线数据业务进行合作,现在应该是有结果的时候了。
对于运营商来说,探索阶段的走出去还只是一小步,2004年应该能够迈出更大步伐。因为过去制约国内电信运营商走出去的政策障碍较多,现在正逐步改进,政府更开明地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持。仅就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为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采取五项试点措施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发展。其中有: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由原来的100万美元扩大到300万美元,允许试点地区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汇出,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加强境外投资业务统计监测等。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电信业务市场的不断开放,作为WTO的正式成员,国内电信运营商也同样可以获得去国外发展的机会,走出去是必然的。
(责任编辑 大军 gejun@mei.ceic.gov.cn)